合約藥局給藥及戒菸衛教暨個案管理,自101 年9 月l 日起生效。
依據:菸害防制法第21 條。
1. 藥師成為戒菸衛教師 how
2. 提出申請:
(一)辦理申請所需文件
1、健保特約藥局辦理「醫療院所戒菸服務補助計畫」申請表
(附錄三)。
2、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藥局契約書影本(用印該頁即可)
(附錄四)。
3、申請藥師之戒菸衛教人員訓練證書影本及藥師證書影本。
(二)受理機構
備妥申請所需文件,寄「國民健康局戒菸治療管理中心」辦理。
地址:10050 台北市林森南路2 號6 樓之3。
電話:(02) 23510120 轉14 或17、傳真:(02)23510081
(三)本項申請,於每年1 月、4 月、7 月、10 月受理。
3.簽訂契約書:經審核通過後簽約
4.提供戒菸服務:
1、篩選及確認戒菸治療個案:
應為 18 歲(含)以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,其尼古丁成癮
度測試分數達4 分(含)以上(新版Fagerström 量表),
或平均1天吸10 支菸(含)以上者。
(2)每年至多補助2 次療程,每次療程最多補助8 週次藥費,且每一療
程(8 週藥物)限於同一醫療院所90 天(三個月)內完成。
每年最多補助四個月藥費
1、提供戒菸治療服務不列入全民健康保險就診次數,亦不在全
民健康保險總額預算範圍。
2、醫療院所不得自立名目向戒菸者收取費用,亦不得囑戒菸者
自費或自購藥劑、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。
5. 提供戒菸治療服務
**注意:藥局只可提供尼古丁相關產品(貼片 口含錠 咀嚼錠)
bupropion HCl、varenicline tartrate 仍需醫師處方
6. 申請費用:醫療院所戒菸服務系統 **有專門系統要key in喔
完整操作流程 合約書 申報細節 表格等 請參考:
醫療院所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完整版.pdf
查詢: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查詢 可查詢每個給付代碼的點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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